| 为健全学校教育救助机制,切实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入学, 由学校党支部、校长室组织发动全体党员及教师每人每年捐资200元、100元,成立了助学救济资金。救助资金由学校财务室具体管理。助学具体工作在学校党支部、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由学校政教处组织实施。
助学资金用于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入学。
助学对象: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、因受灾、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。
申报要求:1、必须符合条件之一;2、申请材料内容必须真实、完整;3、应提供个人书面申请原件或单位证明件原件。
申报程序:由各班班主任向本学生宣传《富阳市城镇职业高级中学困难家庭学生学杂费减免申请办法(试行)》,符合条件的同学由本人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,提供相应的资料,由班主任审核后填写好登记表并附上学生申请材料报政教处审批。
人数限制:坚持实事求是原则,每班一般不超过班级人数的5%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