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选拔心理委员的通知
各位班主任:
为了更好地开展心理健康工作,普及心理知识,促进同伴互助能力,预见心理问题发生,决定在各班进行心理委员的选拔工作。
一、心理委员的条件:
l.在学生中有广泛的群众基础;
2.热心班级心理健康工作,具有服务意识;
3.对心理学知识感兴趣;
4.为人乐观、开朗,心理健康状况良好;
5.善于与人沟通,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;
二、心理委员的性质
1.心理委员作为班干部,享受班干部待遇;
2.对于表现突出的,由学校政教处给予表彰和奖励;
三:心理委员的工作
1.定期报告。每周向班主任、心理辅导室报送“班级学生心理情况汇报表”,分别从学习、生活、交往、情感、危机事件、综合评价等多个维度对本班学生的一周心理状态进行报告。
2.危机事件及时反馈制度。对班级中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危机事件。及时向班主任、政教处、心理辅导中心反馈,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。
3.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。通过班级的“心理园地”墙报、团体心理辅导活动等,促进本班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。
4.结合本班学生的现状开展调查研究,促进、改善班风、学风,解决本班学生的心理问题,促进学生学习水平的提高。
5.在参加心理委员的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基础上,持证上岗。
6.协助心理辅导站出好宣传报。写好周记——《校园众生像》
四、特别提醒
1、高一心理委员要接受培训,班主任告诉心理委员参加第二课堂的“心灵之约”活动,不参加其他社团活动。
2、本次选拔工作请于周二前完成,上报名单到心理辅导室。
心理辅导站
2007年9月10日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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